
船东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要深刻认识到渔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,渔船每次出海前应开展风险隐患自查,如实填写《渔船出海前安全隐患自查指导项目》并存档备查,做到“不安全不出海”“不安全不作业”。

出海前自查怎么做?
一、驾驶台部分
01
雷达、罗经、甚高频、渔业对讲机等导航通信设备是否齐全可用;
02
北斗和AIS是否工作正常,MMSI(九位码) 与《渔业船舶国籍证书》是否一致;
03
航行灯、作业灯、锚灯、信号灯等是否正常亮灯,是否按要求配备锚球及必要号型;
04
搜救雷达应答器是否规范安装并在有效期内,功能完备;
05
遇险火焰信号是否齐全有效;
06
救生艇筏专用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(救生艇筏应急专用对讲机)是否齐全可用;
07
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是否规范安装并在有效期内,功能良好;
二、甲板和生活区部分
08
船名、船籍港和船名牌是否规范安装且未被遮挡;
09
载重线和水尺标志是否清晰,船舶是否超载;
10
甲板两侧的排水舷口是否畅通;
11
燃气等易燃易爆气瓶是否远离热源且固定稳妥;
12
冷冻季节是否采用防冻措施;
三、机舱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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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底阀是否水密性良好、无腐蚀严重、无损坏且开关正常;
14
主、辅机排烟管及其他易被人接触的热表面是否包扎隔热材料,附近是否无易燃物品;
15
油、水、气等管路系统是否工作正常;
16
主机、发电机、舵机、锚机及辅助机械设备是否工作正常;
17
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是否正常可用;
四、救生消防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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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生圈、救生衣及其属具是否齐全可用,是否摆放正确及发放到位,救生圈标识是否规范(涂刷船名号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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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生筏是否有效且规范安装(未覆盖、遮挡、捆扎、损坏等);
20
驾驶室、机舱、生活区等脱险通道是否畅通;
21
灭火器、消防栓、消防泵、消防箱(含水龙带、水枪)是否齐全可用,是否摆放在正确位置;
22
防火分隔、防火门等装置是否良好;
23
应急照明灯是否正常可用;
24
船上电气线路是否正常、无短路、无漏电、无私拉乱接;
五、履行主体责任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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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业船舶证书、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;
26
职务船员配员是否满足最低配员标准;
27
在船人员总数是否超过核定乘员;
28
经营主体是否投保渔船保险;
29
经营主体是否投保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,是否足员投保;
30
船员是否承诺履行值班规则,保持正规瞭望,不违规冒险航行;
31
是否按规定执行进出港报告制度;
32
是否编组出海生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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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确认前往生产的海域不属于违法跨区越界区域;
34
是否确认未违法载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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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闭船舱等密封空间入口处已张贴防范气体中毒安全警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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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海前是否对船员进行安全防范、应急逃生宣教及岗前安全操作培训。
海上生产遇险怎么办?
遇险时,立即组织全体船员穿上救生衣,拨打12395或95166、95110等海上搜救电话,使用各种途径呼叫附近船只,发出遇险信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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